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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关于2024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质量标准领域拟资助项目名单的公示(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5-07-23 | 区级 企业管理提升 政策+资金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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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3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质量标准领域扶持项目的受理审核工作,经过申报受理、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已确定2024年拟资助项目名单(第一批)。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拟资助项目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实名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各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我局将不予受理。有关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光明区公明街道望胜路6号市场监管大楼203,联系人:蔡工,电话:88211003。
附件:2024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质量标准领域拟资助项目名单(第一批)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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