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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龙华区商务局关于开展推动汽车消费升级资助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9 | 截止时间:2020-06-23 14:55 | 区级 其他方向 资金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最高 资金支持
汽车销售企业、购车消费者(企业):
根据《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见附件1)相关要求,我局拟近期开展推动汽车消费升级资助项目(第一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助范围
在通过备案的参加2020龙华区汽车购物节活动的64家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的消费者(企业),且符合《操作规程》相关申请条件、购车开票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
二、申报时限
2020年6月9日至6月23日
三、申请材料
具体申请资料按照《操作规程》规定,参照《申报书样本》(见附件2)。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每一页加盖汽车销售商公章及骑缝章,每家汽车销售商将本公司购车客户申报资料装订成册(胶装、按开票日期和时点的先后顺序),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
四、申报方式
(一)购车消费者(企业)按照《申报书样本》,将申报资料提交给汽车销售商企业。
(二)汽车销售商企业将符合条件的购车消费者(企业)相关资料收集齐全,装订成册(胶装),提交至汽车购物节活动协办单位深圳市汽车销售商商会(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e都A座2806)。
(三)区商务局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按流程拨付资助资金。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操作规程》已发布,请关注龙华政府在线—部门信息公开—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公告(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7290804.html)。
(二)如申报过程中存在疑问,请汽车销售企业、购车消费者(企业)及时与我局及汽车销售商会工作人员反馈沟通,以便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第二批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汽车销售企业、购车消费者(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查实后将违法违规行为记载于诚信档案、停止拨款追回资助资金,该企业今后各类专项资金申请将不予受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区商务局余海波,电话:23332177;汽车销售商商会贡亮明,电话:13530111879)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提振商贸业消费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
2.申报书样本
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