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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龙华区科技金融助力企业应对疫情扶持项目受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9 | 区级 其他方向 资金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最高 最高100万元
辖区各有关科研机构、企业:
根据《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我局就“金融服务保障类(科技金融)”项目印发了《深圳市龙华区科技金融助力企业应对疫情操作规程》现开展项目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为体现科技创新政策精准助力科技企业效果,制定“科技抗疫孵化贷”、“科技抗疫成长贷”专项政策产品。申请“科技抗疫孵化贷”、“科技抗疫成长贷”扶持,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对纳入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区内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百强企业;
(三)申请企业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申请“科技抗疫孵化贷”的企业须经营状况正常,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 3000 万元(不含)以下;
(六)申请“科技抗疫成长贷”的企业须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 3000 万元以上、2 亿元(不含)以下,且企业资质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软件产品、软件企业评估的企业,龙华区中小微创新 100 强企业;
(七)申请企业须从区科技主管部门准入的合作投融资服务机构中选择唯一一家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或担保。
具备第三条条件的企业申请“科技抗疫孵化贷”、“科技抗疫成长贷”贴息贴保扶持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获得龙华区“科技抗疫孵化贷”、“科技抗疫成长贷”贷款,且已归还贷款全部本金和利息;
(三)申请企业贷款需专款专用,贷款所得资金须用于企业研发投入、设备购置、市场开拓、房租支出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不得用于证券类投资、罚款等非正常开支;(四)单家企业“科技抗疫孵化贷”贷款额度不超过 500 万元、“科技抗疫成长贷”贷款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单家企业在《若干措施》和《规程》实施期间累计享受扶持的贷款为 1 次;
(五)申请企业从区科技主管部门准入的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中获得新增贷款或担保须在政策实施期间内,且获得新增贷款不超过期限不超过 1 年;
(六)申请企业应当在正常还款后的一年内向区科技主管部门申请贴息贴保扶持,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助标准
对纳入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区内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百强企业,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其实际支付利息的 50%,给予总额最高 100 万元的贴息扶持;申请我区合作担保机构信用担保产生的担保手续费,按其实际支付担保手续费的50%,给予以总额最高 20 万元的贴保扶持。
三、备案审批程序
“科技抗疫孵化贷”、“科技抗疫成长贷”扶持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批贷款后的 3 个月内登陆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企业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完成科技金融评级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经审核评级结果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将通知给所有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申请企业选择、提交唯一一家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或担保;
(四)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科技抗疫孵化贷”、“科技抗疫成长贷”项目备案表(加盖银行等金融机构公章);
(五)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企业名单、担保费比例及获贷额度等,按相关流程审批、办理,出具项目备案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