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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2020年福田区支持商业发展分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支持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 | 截止时间:2020-11-30 17:05 | 区级 企业管理提升 资金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最高 最高300万元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业发展若干政策》;《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0年福田区支持商业发展分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支持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商业企业或机构。
二、项目说明
对通过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新落户福田的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认定支持。对于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于上年度1月1日后年度监测合格的,给予20万元的支持。
三、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一)通过认定且在有限期内的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于上年度1月1日后新落户福田的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且在有效期内)。
(三)于上年度1月1日后监测合格的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
四、限制和除外
“品牌引进支持”与“5G消费支持”项目不可同时享受,“新增入库支持”与“电商新增入库支持”项目不可同时享受。
“专项商业活动支持”“区政府组团经贸活动支持”项目可不受企业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的限制,“商圈发展支持”与“夜间经济发展支持”项目中的购物中心可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5G消费支持”“‘福田购物节’活动支持”“专项商业活动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支持”和“农产品冷链体系支持”可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本政策支持资金受年度资金总额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