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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光明区2020年卓越绩效试点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 | 截止时间:2020-06-30 18:00 | 区级 企业管理提升 政策+资金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分局
最高 资金+政策
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能有效改进企业经营绩效、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管理方法。为了提升我区区企事业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现开始面向全区广大企事业单位开展光明区2020年卓越绩效试点工程申报工作。试点单位经标准学习、内部培训、导入运行并经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后,将颁发证书并依照区经发资金管理办法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光明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善,合法从事生产经营三年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和业绩,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产品实物质量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销售额、出口创汇和品牌知名度处于同类产品前列;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突出的社会贡献或公共服务水平;
(三)符合区经发资金管理办法总则的规定;
(四)获得过省、市、区等质量奖励的组织、获得过往届卓越绩效试点工程资助的组织,均不再申报光明区卓越绩效试点工程。
光明区质量强区(打造深圳标准)办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代章)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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