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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2022年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工业互联网标杆奖励类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7    |   截止时间:2022-09-14    |     区级     技术创新 政策+资金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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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关于2022年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工业互联网标杆奖励类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工业互联网标杆奖励类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第十条 鼓励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建设

 

  对国家、省、市、区工业互联网标杆或试点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标杆、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分别按照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标准给予每个项目奖励。同一项目获得多级认定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奖励;获得奖励后,再获更高级别认定的,奖励金额给予差额补足。

 

 

 

  二、资助标准

 

  (一)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对国家、省、市、区工业 互联网标杆或试点示范项目,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分别按照 300 万元、200 万元、150 万元、100 万元标准给予每个项目奖励。

 

  (二)同一项目获得多级认定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奖励;获得奖励后,再获更高级别认定的,奖励金额给予差额 补足。

 

 

 

  三、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 人企业,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 系须在龙华区。

 

  (二)项目在 2021 年 10 月 8 日(含)后获评为国家、省、市、区的工业互联网标杆或试点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标杆、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并在获得相关称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三)项目已建设完成。

 

  (四)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五)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 安排资助的情形。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2年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操作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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