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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2022年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奖励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 截止时间:2022-11-23 00:00 | 区级 技术创新 资金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最高 资金
通知原文
关于2022年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奖励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我局拟开展2022年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奖励项目申报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奖励项目(核准制)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化学药(第1-2类)、生物制品(第1-5类)、中药(第1-6类)研发的单位或上一年新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注册人。
(二)申请激励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药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申请完成药物I、II、III期临床试验的,相关临床试验须为上一年度完成。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请奖励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并且相应的产品为使用于人体的药物或医疗器械。
3.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指市财政部门公布的《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目录》中的第三方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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