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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大鹏新区博士后载体建设资助单位拟发放名单的公示(第三批次)
发布时间:2023-02-28 | 区级 人才计划 资金
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人才工作科
最高 资金
公示原文
根据《大鹏新区博士后载体建设资助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对2022年第三批申请新区博士后载体建设资助的拟发放单位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1号楼1610,联系电话:0755-28333204,邮箱:zzrsjrcgzk@dpxq.gov.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人和所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如后续审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取消其发放资格。
附件:2022年大鹏新区博士后载体建设资助拟发放单位公示名单(第三批次)
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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