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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劳动和谐企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4 | 区级 企业管理提升 政策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最高
公示原文
根据《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拟表彰30个先进集体和60名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名单(详见附件1、2)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4日10时起至11月20日19时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受理电话:0755-23772851-8004
受理邮箱:szlhrlzyj@szlhq.gov.cn
附件1:龙华区劳动和谐企业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附件2:龙华区劳动和谐企业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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