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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取消有关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的公告(2023年第17批)
发布时间:2024-01-08 | 市级 企业管理提升 政策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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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原文
深市监公告〔2023〕40号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美德兴环保有限公司等1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我局于2023年11月15日在局政务网站公示拟取消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现公示期届满,上述企业未主动与我局联系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联系地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机关二办(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9号),联系电话:0755-84238174。
特此公告。
附件:依法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企业名单(2023年第17批)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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