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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圳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2023年度自查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     市级     企业管理提升 政策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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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原文

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监管,我局决定即日起至4月20日,开展深圳市2023年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年度自查工作,并对企业2023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自查工作

  (一)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要求

  1.报送企业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其中一项或多项的企业。

  2.上报材料

  (1)请登录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官网企业年检专栏在线填报《深圳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及生产企业2023年度基本情况表》(附件1)。

  (2)请登录广东省智慧药监企业专属网页填报2023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填报完成后截取显示状态为“已上报”的图片,并将截取的图片上传至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官网企业年检专栏。

  (3)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官网企业年检专栏将于2024年3月18日开放,此前可以参考附件要求提前搜集数据,数据填报联系人:张小姐,电话:26016045。

  (二)经营企业要求

  1.报送企业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企业。

  2.上报材料

  (1)请登录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官网企业年检专栏在线填报《深圳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23年度基本情况表》(附件2)。

  (2)填写《深圳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23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官网企业年检专栏。

  (3)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官网企业年检专栏将于2024年3月18日开放,此前可以参考附件要求提前搜集数据,数据填报联系人:张小姐,电话:   26016045。

  二、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请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按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主体责任,开展相关不良事件调查、分析、评价工作,并在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上进行用户注册,主动维护用户信息,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按时在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上进行评价处置,做好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不良事件监测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请各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深圳市(工业/危化品类)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基本指引》(附件4)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扫除安全生产隐患盲点,做好安全生产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四、相关要求

  年度自查工作须于4月2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以上工作,对于不自查、不按时上报自查材料、弄虚作假的企业,我局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或罚款的处理,企业的信用等级分类等将会受到影响。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及生产企业2023年度基本情况表

  2.深圳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23年度基本情况表

  3.深圳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23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表

  4.深圳市(工业/危化品类)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基本指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1.深圳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及生产企业2023年度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2.附件2.深圳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23年度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3.附件3.深圳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23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表.docx
附件4.附件4.深圳市(工业危化品类)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基本指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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