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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确认低空载人航线服务试点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1 | 区级 企业管理提升 政策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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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原文
根据《龙岗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精神,结合《龙岗区开展“悦龙岗·随心飞”助力低空消费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我局于2024年6月6日至6月17日公开征集低空载人航线服务试点企业。经审定,深圳市低空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符合相关备案条件,拟确认为低空载人航线服务试点企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认定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科室:0755-28949329,冯小姐。
投诉受理: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0楼1048室。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