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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2023年度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8 | 区级 企业管理提升 资金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社会发展科
最高
公示原文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发财规〔2020〕1号)有关规定,拟对2023年度4个申报项目予以扶持,现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大鹏新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办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馈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办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大鹏新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8333793,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2号楼2401室,邮编:518119。
大鹏新区2023年度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清单
大鹏新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