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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4年全省诚信兴商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9 | 截止时间:2024-07-16 00:00 | 市级 其他方向 政策
深圳市商务局
最高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广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公开征集2024年全省“诚信兴商”典型案例。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企业或个人典型案例。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案例视为企业典型案例;以单位员工、班组、部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等申报的案例视为个人典型案例。
二、征集内容
案例应符合“诚信兴商”主题,内容须突出案例主体通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有效解决管理中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并将“诚信兴商”理念融入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案例主要模式及做法须具备创新性、典型性、引领性,成效明显,突出反映行业特点和特色,具有复制推广意义。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广东省诚信兴商典型案例申报推荐表》。
2.撰写典型案例材料,文字材料要求真实准确,亮点突出,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3.图片请提供原图,大小在1M以上,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视频介绍控制在5分钟以内。
4.申报案例的企业、个人需提供信用证明材料。
企业需提供在信用广东或信用中国申请的信用报告;个人需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
5.所有材料均以“××市-企业/个人典型案例-企业名称/个人姓名-推荐表/典型案例材料/图片/视频”命名。
四、时限及提交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前,将申报联络表(附件1)、申报推荐表(附件2)、及申报企业或个人的案例材料(含盖章的PDF扫描版及可编辑的Word版、图片、视频等)发送至邮箱:scjsc@commerce.sz.gov.cn(邮件命名:2024年全省诚信兴商典型案例+申报单位;咨询电话:88102459)。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典型案例申报联络表
2.广东省诚信兴商典型案例申报推荐表
3.广东省诚信兴商典型案例编写参考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