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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创新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8 | 截止时间:2024-07-21 00:00 | 市级 其他方向 政策
深圳市商务局
最高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省实施“五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大会精神,按照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要求,培育“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模式发展标杆,激发跨境电商创业创新活力,有效扩大跨境电商出口,省商务厅将开展“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创新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创新案例申报主体为在广东省内工商注册,有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持续经营3年以上且在跨境电商领域有显著成效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型、交易型、服务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二、评选条件
1.企业服务或采购产品的省内产业带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申报案例具有典型性、创新性、实效性、可操作性。
2.企业在当地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服务实体经营活动。
3.企业近2年(截至2024年6月30日)年均为省内产业带企业带来跨境电商订单额1亿元以上,或从省内产业带企业采购产品以跨境电商方式销售额1亿元以上。订单额和销售额以产业带企业销售合同数据或海关数据或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或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和独立站交易数据综合认定为准。
4.企业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近2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劳资、安全生产、侵犯知识产权、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投诉和纠纷,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案例相关内容知识产权权属清晰,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如发现虚假、违规行为,将取消资格,相关单位未来三年内不得参与申报。
上述评选条件中所称“以上”均含本级。
三、申报材料
(一)“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创新案例申请表(附件1)。
(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创新案例申报书(附件3),要求语言精炼、条理清晰、数据真实。每个案例控制在1500字以内。
(五)产业带企业跨境电商订单额或采购产业带企业产品并以跨境电商方式销售额相关证明材料。
(六)可提供图表、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对重点内容和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阐释说明,视频时长5-8分钟。
(七)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按“三、申报材料”顺序编排,附目录,对应材料内容页码清晰。按A4纸规格打印,胶装成册,一式6份,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电子版请提供目录索引格式的PDF文档,连同视频资料刻录光盘(一式一份)随纸质材料报送。
(二)各企业申报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请于2024年7月21日前,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1212室。如有疑问,请径向我局联系人(电话:13528797056、88107058)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创新案例申报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创新案例申报书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