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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6    |   截止时间:2024-11-15 18:00    |     区级     人才政策 政策+资金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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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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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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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光明区关于实施光明科学城“人才高地计划”的若干措施》(深光发〔2022〕1号)和《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培育专项行动方案》(深光人才〔2022〕2号)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首次申请

  1.新获批项目生活资助

  申请人在2022年6月8日(含当日)后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本通知提到的“国自然基金”仅指上述5类项目),申领本项生活资助时项目在执行期内。

  2.在研项目生活资助

  (1)申请人在2022年6月8日前于光明区获得国自然基金支持,且项目仍在执行期内。

  (2)申请人于光明区以外获得国自然基金支持,已将项目迁入光明区相关单位,且项目于2022年6月8日(含当日)后仍在执行期内。

   3.已结题项目生活资助

  (1)申请人曾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于项目结题后5年内,2022年6月8日(含当日)后来光明区从事基础前沿交叉领域的研究。

  (2)“基础前沿交叉领域的研究”一般是指聚焦信息、生命、新材料等光明科学城重点发展科学技术领域,通过多学科、多领域、交叉型的前沿领域科学和技术研究,以集成创新的方式解决跨学科、跨领域、多主体交叉的复杂前沿科学问题。

  (3)申请已结题项目生活资助,须经申请人所在科研机构自主推荐。

  4.申请人在获批国自然基金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当日);若申请人于光明区以外获得国自然基金支持,在项目执行期内迁入光明区相关单位,迁入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当日)。

  5.申请人全职在光明区工作,近6个月连续在光明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6.申请人所在单位依法注册登记并在光明区从事科研或经营活动。

  (二)续发申请

  1.申请人已获得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申请资助类别若为新项目或在研项目,申请人所承担的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应确保未终止、撤销,未转出光明区。

  2.申请人全职在光明区工作,近6个月连续在光明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3.申请人所在单位依法注册登记并在光明区从事科研或经营活动。

  二、支持事项

  (一)资助标准(含税)

  1.承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5年、每年20万元的生活资助。

  2.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5年、每年20万元的生活资助。

  3.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3年、每年20万元的生活资助。

  4.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4年、每年15万元的生活资助。

  5.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给予最高为期3年、每年8万元的生活资助。

  6.新引进的曾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的负责人,在支持期结束后来光明区从事基础前沿交叉领域的研究,经重点科研机构自主推荐,给予最高为期5年、每年10万元的生活资助。

  (二)资助方式

  1.2022年6月8日(含当日)后获批国自然基金的,在项目执行期内参照资助标准第1—5项等额发放。

  2.2022年6月8日前已获得国自然基金支持且项目仍在执行期内,自2022年6月8日起参照剩余年度资助总额标准等额发放,若距离项目执行期结束不足1年,参照当年度资助总额标准平均每月等额发放(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3.于光明区以外获得国自然基金支持,若于2022年6月8日前已将项目迁入光明区相关单位,且项目仍在执行期内,自2022年6月8日起参照资助方式第2项进行资助;若于2022年6月8日(含当日)后将项目迁入光明区相关单位,且项目仍在执行期内,自迁入之日起参照资助方式第2项进行资助。

  4.于其他地区曾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项目支持期已结束,于2022年6月8日(含当日)后来光明区从事基础前沿交叉领域的研究,参照资助标准第6项等额发放。

  三、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请

  1.新获批项目生活资助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申请表(附件1)

交原件,单位盖章。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批准通知

验原件,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4

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个人申报承诺书(附件2)

交原件。

5

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单位申报承诺书(附件3)

交原件,单位盖章。

6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7

近6个月的社保缴交清单、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交原件,单位盖章。

8

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基本信息

交金融社保卡复印件,注明开户支行、账户名、银行账号,单位盖章。

9

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4)

交原件,单位盖章。

  2.在研项目生活资助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申请表(附件1)

交原件,单位盖章。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批准通知

验原件,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4

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个人申报承诺书(附件2)

交原件。

5

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单位申报承诺书(附件3)

交原件,单位盖章。

6

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变更申请的批准通知(仅限光明区外迁入的情况)

验原件,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7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8

近6个月的社保缴交清单、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交原件,单位盖章。

9

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基本信息

交金融社保卡复印件,注明开户支行、账户名、银行账号,单位盖章。

10

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4)

交原件,单位盖章。

  3.已结题项目生活资助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申请表(附件1)

交原件,单位盖章。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批准通知

验原件,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准予结题通知

验原件,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5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6

劳动聘用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7

近6个月的社保缴交清单、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新入职人才可不提供)

交原件,单位盖章。

8

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基本信息

交金融社保卡复印件,注明开户支行、账户名、银行账号,单位盖章。

9

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4)

交原件,单位盖章。

  (二)续发申请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申请表(附件1)

交原件,单位盖章。

2

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个人申报承诺书(附件2)

交原件。

3

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单位申报承诺书(附件3)

交原件,单位盖章。

4

近6个月的社保缴交清单、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交原件,单位盖章。

5

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基本信息

交金融社保卡复印件,注明开户支行、账户名、银行账号,单位盖章。

6

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4)

交原件,单位盖章。

  (三)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2.电子版材料:填写的表格需提供原始的Word或Excel文件,有签名、加盖公章的还需提供PDF扫描文件。个人材料以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请类型(首次申请/续发申请)+申请资助类别(新项目/在研项目/已结题项目),发送至邮箱rzjfwzx@szgm.gov.cn。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1: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2.附件2: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个人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3.附件3: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单位申报承诺书.docx
附件4.附件4: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生活资助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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