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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企业贷款利息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5 | 截止时间:2024-12-26 00:00 | 区级 金融惠企 资金
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
最高
各相关企业: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现开展2024年企业贷款利息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宝安金融超市合作银行获得贷款(含绿色贷款)的,按实际支付利息、担保、保证保险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其中,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更高档次资助。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通过宝安区金融超市合作银行获得人民币贷款(含绿色贷款),已于2023年内结清,且连续使用不低于9个月。
3.融资担保机构为宝安金融超市的合作机构(如含担保费补贴)。
4.贷款申请主体一般为单一企业;若含其他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有且仅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企业贷款利息补贴”,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2月6日一12月26日
五、补充事项
1.宝安金融超市合作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宁波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宝安桂银村镇银行、宝安融兴村镇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东莞银行、渤海银行、徽商银行、微众银行、渣打银行、民生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广州银行;以上银行包括其深圳地区总部、分行及分支机构。
2.同一贷款不可重复申报我区其他贴息项目。
六、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0755-27848401、27660127、27209979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我中心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中心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中心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中心举报。
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