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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第二批)拟奖励项目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2 | 市级 企业管理提升 资金
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投资促进局
最高
公示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将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第二批)拟奖励项目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commerce.sz.gov.cn/)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项目异议与咨询:综合业务处(外资服务处),88107107
投诉与监督:综合法规处,88107090
传真:8810700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1楼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第二批)拟奖励项目公示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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