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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1 | 截止时间:2025-11-14 00:00 | 部委 科技创新 政策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最高
工信厅节函〔2025〕3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动我国环保技术装备创新发展,提升环保装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现组织开展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任务
面向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领域实际需求,聚焦高盐废水处理回用、干式烟气净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识别监测等难点问题,共设立28项任务榜单(详见附件1)。
二、推荐要求
(一)被推荐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可组成联合体申报。被推荐单位最多同时参与2项任务申报。
(二)被推荐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环保装备技术创新和实施应用基础,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完善的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能力,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三)被推荐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未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工作安排
(一)申请揭榜。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推荐要求,分别组织本地区环保装备的研发或生产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写申报书(附件2),并通过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形成推荐意见,填写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单位推荐表(附件3)并将正式推荐意见于2025年11月14日前通过平台提交。
(二)评审遴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评审,综合考虑各申报单位的基础水平、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产品指标、资源保障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公布入围揭榜单位名单(每个任务榜单原则上不超过5家)。
(三)任务实施。任务实施期为2年。入围揭榜单位按照要求开展集中技术攻关工作,并进行应用验证。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跟踪进展。
(四)成果发布。基于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揭榜挂帅验收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任务榜单原则上不超过3家)。
四、保障措施
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充分调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发布优秀成功应用案例,并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对揭榜入围、优胜单位予以支持。鼓励各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宋波010-68205364
附件:1.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指南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