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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2年宝安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5 | 截止时间:2022-03-14 17:00 | 区级 企业管理提升 政策+资金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最高 200万元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国家《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推动工业互联网赋能企业智能化转型,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打造一批“总部+母工厂”、“总部+关键生产环节”的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现组织开展第一批宝安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宝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二)项目已建成,主要实施地在宝安;
(三)申报企业需满足以宝安为智慧决策大脑和智能制造心脏,区外为实际生产工厂,实现生产要素跨厂区、跨地域高效流通,即“总部+母工厂”、“总部+关键生产环节”的协同生产模式;
(四)申报企业应接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二、建设要求
申报企业参考《宝安区智能制造标杆建设指南》开展智能制造建设,形成了以宝安为智慧决策大脑和智能制造心脏(总部+母工厂、总部+关键生产环节)的全新协同生产模式。
三、补贴标准
(一)培育10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对于获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二)优先纳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企业库”,予以重点培育和支持;
四、注意事项
1.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2.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