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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坪山区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备案指南(商贸业、保税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7 | 截止时间:2024-05-24 00:00 | 区级 其他方向 资金
坪山区商务局
最高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2024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的通知》(深坪府办规〔2023〕3号)有关内容,现印发《2024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备案指南(商贸业、保税服务)》,并组织开展2024年坪山区商贸业、保税服务相关项目备案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项目
《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
第八条 支持建设商业配套
第九条 支持商业品牌发展
第十六条 支持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发展
第十八条 支持建设运营公共服务平台
二、备案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止。
三、备案资料邮寄信息
备案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和准备材料(备案对象、条件及材料详见附件1),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
纸质版:按备案材料顺序装订(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一份),于截止日期前寄送至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531A室(收件人:童工,13692108797)。
电子版:word版、盖章扫描版各一份,按照“2024专项资金项目备案+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tonghan@szpsq.gov.cn。
四、备案管理及要求
备案单位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拥有良好信用,一旦发现备案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实后取消备案资格:
1.备案材料弄虚作假、存在隐瞒行为;
2.单位股权、法人等重要情况发生变动,不符合备案单位基本条件;
3.拒不履行备案单位工作义务,拒绝接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监督指导;
4.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实;
5.存在其他应取消备案资格的事项。
五、咨询电话
童工,0755-28344742。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商务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