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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2024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9 | 截止时间:2025-02-28 00:00 | 市级 知识产权 政策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最高
各区人民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河套发展署、各有关单位:
2024年,深圳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积极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发挥知识产权金融赋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积极作用,加快构建深圳特色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体系。
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按照《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知联〔2023〕1号)有关部署,加大对知识产权金融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特面向各区人民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以下称各区政府)、前海管理局、河套发展署、有关金融机构、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征集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范围
案例可涉及但不局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政策创新类,重点围绕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扶持政策和工作机制创新、需求调查和银企对接等公共服务。二是管理创新类,重点围绕银行、保险、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评估、利率定价、信贷审批、授信尽职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创新。三是服务创新类,重点围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及知识产权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评估方法及评估工具创新、质物处置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模式创新等方面。四是综合创新类,对在多个方面融合创新的,提供综合性案例。
二、案例要求
所征集案例应具备典型性和代表性,对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具有指导借鉴作用,充分体现各区政府、前海管理局、河套发展署的政策和服务创新、金融机构的管理和产品创新、服务平台或评估机构的业务和模式创新等,如实反映并总结凝练工作亮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各区政府、前海管理局、河套发展署可主动深入金融机构、融资或投保的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等,调研挖掘典型案例。
三、案例推荐
各征集对象向我局推荐典型案例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28日,各区政府、前海管理局、河套发展署和各有关单位推荐典型案例数量不多于1个。我局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在各单位报送案例基础上,择优遴选并发布典型案例,组织有关宣讲和推广活动。
四、案例报送
(一)参考附件拟定典型案例介绍材料,每个案例材料控制在2000字以内,可以另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上述材料均报送电子文档。其中,典型案例介绍材料还需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佐证材料可为PDF或图片等格式文档。
(三)上述材料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报送至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电子邮箱:wangqw@mail.amr.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要点参考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1月8日
(联系人:王女士、林先生,联系电话:83070752、8307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