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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6 | 截止时间:2026-03-27 00:00 | 区级 其他方向 政策+资金
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最高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引》相关规定,以及罗湖区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罗湖区软科学研究项目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
1.2023年通过立项的、提交过延期结题申请的项目,并已取得相关成果的项目;
2.2024年通过立项的,并已取得相关成果的项目;
3.2025年通过立项的,并已取得相关成果的项目,也可提前申请结题。
注意:未按期完成成果(如论文发表、发明专利等)、资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结题。
二、项目结题材料
1.《罗湖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以附件1模板准,如使用旧版填写,一律作废),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主管部门(教育系统(含市属学校)报送到罗湖区教育局;卫生系统(含市属医院)报送到罗湖区卫生健康局)汇总后,送至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电子材料一份交主管部门汇总后,送至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备案。
2.论文、书刊、软件、成品、专利证书等项目研究成果。纸质材料由项目组直接带往结题评审会现场审查,评审完后自行带走;电子版一份交主管部门汇总后,送至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备案。
三、申报时间
1.需申报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前,将结题申报材料(结题申请书,如信息变更,还需提交信息变更表、变更情况说明)一式三份报送至主管单位审核。
2.罗湖区教育局、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对项目结题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连同结题项目汇总表、终止汇总表等一式三份,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一)前,统一送至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材料通过粤政易发至科协办联系人。
四、结题评审方式
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将召开结题评审会,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流程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向评审小组陈述项目研究情况及研究成果(15分钟以内,需要电脑展示成果的请自备电脑)。
2.专家提问及现场答辩(15分钟以内)。参与现场答辩人员由项目负责人确定。
3.专家组评定、撰写评审意见(约15分钟)。
4.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自行做好答辩准备,尊重评审专家,认真对待专家的评审提问、资料核查及评审意见,如因现场资料不足、答题不严、态度不端等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项目变更及终止说明
(一)项目变更
1.结题申请书填写的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要与立项申请书一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进行项目内容变更的,应在本次申请结题时一并提出,填报《罗湖区软科学研究项目信息变更表》,并填写《罗湖区软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变更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
2.项目内容有变更的,应在项目执行期间提出申请,或在结题申请书时一并提交。变更时提交《罗湖区软科学研究项目信息变更表》一式三份。
3.以上资料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至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备案。
(二)项目终止
1.2026年开始不再受理立项项目申请延期结题,即2024年后立项的项目不再允许延期结题。如不能按期结题,自动按项目终止处理。
2.2023年已申请过延期的立项项目,应在2026年完成结题,不申请结题的,一律按项目终止处理。2023年之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一律按项目终止处理。各主管单位初审时做好核查工作,汇总时应剔除该部分项目。
3.结题答辩现场时才提交项目变更申请的,视为项目无效变更,按项目终止处理。
4.项目内容发生变化而未作变更手续的,视为项目擅自更改,按项目终止处理。
5未发表正式论文或任何成果的,按项目终止办理。
六、其他事宜
1.教育系统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为区教育局,卫生系统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为区卫生健康局,其他承担单位主管部门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请各主管部门安排专人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和整理汇总工作,申请材料、汇总表格填写要规范,信息清晰、齐全,汇总表、结题申报书的内容要一致。
2.资料受理地址: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科协办(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智汇大厦(原罗湖商务中心)17楼1711)。
2.联系人:曹志伟;联系电话:22185570。
附件:1.罗湖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
2.罗湖区软科学研究项目信息变更表
3.罗湖区软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变更情况说明
4.罗湖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结题项目汇总表
5.罗湖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终止汇总表
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3月6日

17724734590


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03-09